跨境卖家对 Schedule A 案件并不陌生。Schedule A 案件主要发生在知识产权权利人将全部涉嫌侵权的卖家(无论卖家间是否存在共同侵权的关联),以附件 A 的形式列为案件被告(Schedule A Defendants,SAD),因此这类案件也被称为 SAD 案件。
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District Court for the Northern District of Illinois,NDIL)作为 SAD 案件常发地,2025年6月,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NDIL)连续暂停10余起Schedule A案件,该院最新司法动向对于中国跨境卖家应诉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一、Schedule A 诉讼的底层逻辑
伊利诺伊州北部地区的 SAD(Schedule A Defendants)诉讼,本质上是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规模化合并被告降低维权成本的特殊诉讼机制。原告在同一案件中指控数十、数百甚至超过一千名被告侵犯知识产权,只需支付一笔立案费用即可将大量涉嫌侵权的跨境电商卖家一同告上法庭。这种 “打包起诉” 模式的核心在于《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 20 条允许合并 “同一交易或事件” 的被告,但实践中原告往往通过 “平台 + 地域 + 同类商品” 的模糊关联标准,将无实质联系的卖家捆绑起诉。
这种诉讼策略对跨境电商造成毁灭性打击。原告通常在起诉后立即申请临时禁令(TRO),要求平台冻结被告账户资金。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 65 条,TRO 可在 48 小时内签发,且无需通知被告,导致卖家往往在账户被冻结后才知晓被诉事实。《2024 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调查》显示,2023 年中国企业在美涉及跨境电商案件 1092 起,其中 99.38% 作为被告,新立案案件涉及中国企业近 1.8 万家。这种 “隐蔽起诉 + 闪电冻结” 的组合拳,使得原告即使证据薄弱也能通过和解获利。
二、伊州法院的最新动向
2024 年以来,伊州法院对 Schedule A 案件的审查标准发生显著变化。以 John F. Kness 法官为例,其在审理多起案件时主动暂停诉讼程序,要求原告证明被告之间的 “实际关联”,而非简单罗列被告名单。在某起涉及 88 名被告的侵权诉讼中,原告主张被告因 “相同设计元素” 和 “相似侵权产品” 存在逻辑联系,但 John F. Kness 发现原告提供的截图证据与指控自相矛盾,且未证明不同版权侵权被告之间的关联性,最终驳回起诉。这一判决打破了过往 “批量起诉即获支持” 的司法惯性。
这种转变并非孤立现象。根据法律数据库 Docket Alarm 的数据,2024 年美国知识产权批量诉讼高达 2023 件,较 2023 年增长 42%,但部分法官开始对 “打包被告” 模式提出质疑。例如,Daniel 法官在丰田案中要求原告提供被告之间的交易记录或合作证据,而非仅凭商品相似性合并起诉。这种审查趋严的背后,是法院对案件压力激增和被告权益失衡的双重回应 ——2024 年仅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就受理了全美 83% 的 SAD 案件,法官已不堪重负。
三、对跨境卖家的影响与应对
1.应诉策略的重构
卖家应把握法院审查趋严的窗口期,积极提出程序抗辩。例如,针对原告 TRO 申请的 “不可挽回损害” 要件,可提交财务报表证明账户冻结不会导致经营中断;针对管辖权问题,可主张自身未在法院地进行实质性销售。在特斯拉首次发起的 Schedule A 诉讼中,部分被告通过提交产品差异证据和合理使用抗辩,成功阻止了初步禁令的签发。

2.成本结构的优化
过往原告凭借 “缺席判决 + 高额赔偿” 的威慑力,迫使卖家支付数万美元和解金。但随着法院要求原告提供更多证据,诉讼成本将向原告倾斜。卖家可联合其他被告共享证据、分摊律师费,例如在 “小王子” 商标案中,部分中国卖家通过集体应诉将和解金额从 5 万美元降至 1.2 万美元。此外,利用《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 11 条申请律师费转付,可进一步增加原告的滥诉成本。

3.风险防控的前移
跨境电商应在进入美国市场前完成知识产权布局。例如,提前注册美国商标以避免抢注,对核心技术进行专利布局以掌握主动权。在产品上线前,通过 FTO(自由实施)调查排查侵权风险,并对异常购买行为保持警惕 —— 这些可能是原告的取证手段。某深圳 3C 企业通过提前注册 “磁吸充电” 专利,成功应对了竞争对手的 SAD 诉讼,并反索赔 30 万美元。
最后。伊州法院对 Schedule A 案件的审查收紧,既是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的里程碑,也是行业合规升级的催化剂。对于中国卖家而言,这既是挑战更是机遇 —— 通过积极应诉、集体维权和知识产权布局,完全可能将被动局面转化为品牌价值提升的契机。未来,随着司法程序的进一步透明化,跨境电商在美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有望迎来实质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