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介绍:
本案是 Getech 律所代理中国广州玩具卖家 Hu Haolin 发起的跨境知识产权维权案件,案件编号:2025-cv-00878。涉案核心商标ROCKET BUBBLE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获得美国商标局认证(注册号待公示),核定使用范围为第 28 类玩具及运动器材,具体覆盖彩弹、玩具泡泡液、玩具枪、玩具水枪等产品。案件自2025年7月1日立案后,法院已批准临时限制令(TRO),导致149家跨境店铺资金被冻结。目前案件处于TRO执行阶段,原告尚未提交初步禁令(PI)申请,但被告卖家需尽快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进一步损失。

案件基本信息:
起诉时间:2025-7-1
案件编号:2025-cv-00878
品牌方:Hu Haolin
律所:Getech Law LLC
品牌版权详解:
Hu Haolin是来自中国广州的玩具创业者,其核心产品ROCKET BUBBLE自动泡泡枪凭借创新设计在亚马逊等平台热销。

商标权利边界:
第 28 类:玩具枪、泡泡液、彩弹枪、水枪等具体产品;
延伸保护:包含 “ROCKET”“BUBBLE” 词根的变体商标(如 “ROCKETBUBBLE”“BUBBLE GUN”)及近似发音标识。
商标标识:文字商标 “ROCKET BUBBLE” 及图形化火箭泡泡组合标识(注册号待公示)。
侵权认定:除直接使用商标外,产品外观(如 69 孔泡泡枪设计)、宣传图中 “瞬间打造泡泡王国” 等话术亦可能构成侵权。

侵权实例:

自查重点:检查店铺商品标题、关键词、描述是否包含“ROCKET BUBBLE”字样;避免使用近似词汇(如“Rocket Bubble Toy”“ROCKET BUBBLE Gun”)。
侵权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