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介绍:
前披头士成员Paul Mc Cartney旗下的MPL Communications Limited,已经通过SMG律所在美国发起商标侵权诉讼(案件编号:2025-cv-24357)。这次维权直接瞄准第25大类服饰,T恤、夹克、帽子全在列,目前案件刚进入前期立案阶段,还没批TRO临时限制令,但参考SMG律所9月刚代理LV维权时“7天取证、10天冻资”的节奏,留给卖家的排查时间可能只剩一周。


名人IP侵权从来都是“重灾区”,上个月Michael Jackson的肖像服饰维权刚冻了50多家店铺,这次Paul Mc Cartney的维权更不容小觑,他的名字和形象在欧美市场自带流量,很多卖家为了蹭热度,会在T恤上印“Paul Mc Cartney”字样或披头士相关图案,殊不知这已经踩了商标红线。现在最关键的是:赶紧翻库存、查Listing,但凡沾边的立即下架,别等账户被冻才着急。
案件基本信息:
起诉时间:2025-9-23
案件编号:2025-cv-24357
品牌方:MPL Communications Limited
律所:Stephen Michael Gaffigan
品牌版权详解:
MPL Communications Limited由英国摇滚传奇人物Paul McCartney于1968年12月创立,是其商业帝国的核心载体。公司业务横跨音乐出版、版权管理、商业服务等领域,旗下管理着Paul McCartney个人及乐队时期的数千首音乐作品版权,年收入超亿美元,是全球最大的私人音乐出版公司之一。


Paul McCartney作为全球顶级摇滚IP,其商标保护范围远超普通品牌,Allen团队结合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公开信息及行业案例,整理出3类核心侵权识别点:
文字商标核心:涉案核心商标为 “Paul McCartney” 纯文字标识,涵盖手写体、印刷体等多种样式,其中最易侵权的是带有手写签名风格的字体 —— 字母 “P” 尾部带弧度弯钩,“McCartney” 中 “c” 与 “C” 呈连笔设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MPL公司虽在第41类(教育娱乐)注册有G873553号商标,但在第25类服饰品类的商标布局采用 “多样式覆盖” 策略,无论是全拼、缩写 “Macca” 还是中英文组合 “保罗・麦卡特尼”,均受保护;
图形与肖像关联:除文字外,Paul McCartney的经典肖像(如披头士时期的蘑菇头造型、70年代蓄须形象)、标志性手势(左手持吉他的侧影)均被纳入商标保护体系。哪怕产品仅印肖像未加文字,只要消费者能直接关联到本人,就可能构成 “商标性使用”,2019年某名人IP案中,卖家仅印布兰妮肖像未标姓名,仍因 “公众认知关联” 被判侵权;
禁用延伸场景:不仅产品本体,包装、吊牌、宣传图中出现相关标识均算侵权。更隐蔽的是Listing中的描述性使用,如 “Paul McCartney同款复古T恤”“致敬披头士麦卡特尼夹克” 等表述,即便产品无直接商标,也可能被认定为 “搭便车” 式侵权。

案件进展:

SMG 律所9月底刚立案,已经同步向法院提交了Paul McCartney的核心商标注册文件、MPL公司的IP授权证明,以及初步抓取的疑似侵权链接,目前案件已进入前期立案阶段,虽暂未获批TRO,但卖家需立即启动自查,避免潜在损失。
侵权实例:

自查重点:打开所有平台后台,用“PaulMcCartney”“Macca”“Beatles”“HeyJude”“Wings”这些关键词搜自己的Listing,标题、五点描述、详情页只要有相关字样,立即删除或替换,比如把“PaulMcCartney同款”改成“复古摇滚风”;翻库存查实物,重点看这三个位置:①印花/刺绣(有没有名字、肖像、歌词、乐队Logo);②吊牌/洗水标(有没有相关标识);③包装(快递袋或礼盒上有没有印关联图案),有就赶紧下架,能销毁的直接销毁,别想着“换包装再卖”;用Google图片反向搜索产品主图,看是否盗用了Paul的官方肖像或演出照,这类图哪怕是从网上下载的,也涉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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